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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標題 |
請本校代理教師於102年12月20日前將102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送交人事室,以辦理年終工作獎金發放事宜 |
發布日期 |
2013/11/26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1052 |
詳細內容 |
一、102年度年終工作獎金發放標準俟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核定公告後辦理,為提升作業效率,本校先行調查申請
二、為辦理本校102年度年終工作獎金核發,擔任本校長代教師或短代按日計酬臨時人員(12月份中至少有1日),請填列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如附檔),並檢附相關服務證明書(如敘薪通知書、服務證明書等)影本,於102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送人事室,以利憑辦核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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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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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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